新修正「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」、「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」

2026/04/07 >Back

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」、「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」

智慧局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,修正「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」、「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」所涉國家語言名稱之建議用語,於115年3月18日修正發布並即日生效。

次修正重點係將審查基準中原載「閩南語」、「客家語」等用字,修正為「台語」、「客語」等名稱,並酌作文字調整。

相關修正資訊可到官方網站下載參考
新修正「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」

新修正「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」